关于印发珠海市中小学教师工作室评价细则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学校,市教研中心:
现将《珠海市中小学教师工作室评价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转发给各市级校长、教师工作室,并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校长(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
珠海市教育局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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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5:05: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