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调查处理公告
一、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于2021年11月13日凌晨4时许,在金湾区高栏港大道石化六路附近河堤边查获冻品约8.206吨;
二、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于2021年11月18日上午11时许,在斗门六乡虾山村河堤边查获涉嫌走私冻品约1.22吨;
三、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于2021年12月7日凌晨4时许,在乾务镇大丰围附近河边查获涉嫌走私冻牛肚约2.5652吨;
四、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于2022年1月8日凌晨6时许,在斗门区乾务镇兴隆围附近河边查获冻品约2.5382吨,查获涉嫌走私“大飞”1艘;
五、 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于2022年1月22日凌晨5时许,在斗门区白藤湖环湖路附近河边查获冻品总计约110.24吨,查获涉嫌走私铁壳船1艘;
六、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于2022年2月8日凌晨4时许,分别在斗门镇大湾仔水闸查获涉嫌走私铁壳船1艘、吊车1辆,船上载有冻品约58.01吨;在莲溪高速路口查获货车1辆(赣K52619),车上装有冻品约7.5吨;
七、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于2022年2月11日凌晨2时许,在斗门区乾务镇大有围附近河边查获冻品约2.763吨。
现请以上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是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到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打私大队协助调查处理。
依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等规定,逾期不接受调查或者是不配合处理的,将依法对以上冻品及船只进行处理。
联系人:苏警官、周警官
联系电话:0756-5522120
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打私走私大队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