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关于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金洲小学配电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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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珠发改高〔2018〕21 号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报来《关于金洲小学配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号:2018-440404-82-01-801891)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金洲小学配电改造工程的实施,是满足学校目前正常和安全用电的需要;是满足拟建的金洲小学海洋文化特色课程活动基地建设工程以及未来教室安装空调设备的用电负荷增加的需要。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金洲小学配电改造工程位于高栏港经济区金洲小学。本项目根据供电部门批复的供电方案,采用单电源供电,引自110KV南化变电站10KV南港甲线之南通花园公用配电站603开关引接,更换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括:电力系统安全隐患整改、学校用电负荷扩容、配电房至各单体的电缆沟土建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估算控制在283.25万元内,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33.76万元,其他二类费用36万元,预备费(不可预见费)13.49万元。项目资金由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审批依据
1.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文件呈批打印单《关于实施金洲小学校园电力系统安全隐患整改应急工程的请示》
2.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文件呈批打印单《关于金洲小学电力系统安全隐患整改应急工程与学校用电负荷扩容合并实施的请示》
3.《珠海供电局客户供电方案审批表》(编号0304***********54100)
4.《关于做好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0170099号代表建议的通知》(珠教函〔2017〕22号)
5.《研究政府投资应急工程联席会议纪要》(珠港工纪〔2018〕23号)
五、其他
接文后,请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核,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本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期满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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