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我市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劳动保障局、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经济功能区劳动局(科);各区(经济功能区)残疾人联合会,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0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292号)精神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0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09〕784号)的工作部署,为组织开展好2010年我市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与活动主题
援助月实施时间为1月10日至2月10日。活动主题为“就业援助进家入户,帮您解决就业困难”。
二、援助对象
主要是为我市未就业和未享受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家庭贫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长期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和其他劳动保障相关服务,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困难。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入户家访。在援助月期间,依托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对象登记认定管理制度,登记台账资料做到基本信息完整清楚,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记录准确。宣传本次援助活动的具体内容、专场招聘会时间地点、就业扶持政策等信息。
(二)开发和掌握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岗位,重点是公益性岗位。根据援助对象的情况,制定一份援助服务计划,通过送岗***、一对一帮扶等有效方式,使援助对象及时了解岗位信息,帮助一批援助对象落实好就业岗位,实现上岗就业。开展公益岗位助残就业活动和集中就业单位安置,千方百计帮助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实现就业。在1月下旬,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市人力资源中心将联合组织1场就业援助月岗位对接招聘会。各区也要在此期间组织1场类似岗位对接援助活动。各区劳动保障部门于1月21日前将收集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岗位按***2的要求报送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同时将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信息抄报市残疾人联合会。举办就业援助月岗位对接招聘会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三)落实扶持政策。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把全面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作为援助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检查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按规定兑现各项补贴。各级残联要检查落实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残疾人自谋职业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等政策。对有创业愿望的援助对象,提供创业培训及专家开业指导服务,落实相关创业扶持政策。
(四)慰问送温暖。在春节前夕,市、区两级都要组织对特困失业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的***慰问活动,面对面了解他们的就业需求和实际困难,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进千家万户。其中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香洲区劳动保障局和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联合召开组织起来就业的困难职工座谈会,表彰一批实现再就业的援助对象,慰问一批困难人员。
(五)及时上报情况。请各区、经济功能区劳动保障部门、残联于1月15日前将本地区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负责人、联系人分别上报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和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3月5日前分别上报就业援助月活动书面总结、统计表及录用人员名册(见***3)。
联系方式:
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钟华耀
联系电话:2128733、2128396(传真)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艳平
电话:8509977、8509980(传真)
二O一O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