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健康城市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14〕10号
珠府办〔2014〕10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创建健康城市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
关于创建健康城市的意见
创建健康城市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而作出的战略决策。近年来,在市政府《珠海市健康城市规划纲要(2010-2015年)》的指引下,各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和细胞工程。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健康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市民健康素质和城市健康水平,早日加入世界卫生组织健康城市联盟,现就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将我市建设成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美丽珠海”的城市定位和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新一轮大发展,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总体目标
2015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82岁以上,加入世界卫生组织健康城市联盟城市。
2017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82.5岁以上,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人人享有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人人享有15分钟体育健身圈,人人享有安全环境,人人享有安全食品,人人享有清洁空气,人人享有洁净饮水。
2020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83岁以上,健康城市创建工作达到国内前列,健康城市各项指标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三、基本原则
创建健康城市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群众互动,条块结合、科学治理,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的原则。
四、创建范围
创建健康城市的范围为珠海市全市范围。
五、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传承健康文化、发展健康产业、打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优化健康服务”六项工程,实施推进若干项目计划,逐步优化世界卫生组织健康城市指标。
(一)传承健康文化。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文化环境和文化生态,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健康文化宣传设施建设,创新健康文化传播手段,建立健康文化传播体系,开展丰富多样、有益身心的健康文化活动,使健康文化渗透和融入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积极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文明实践活动,弘扬文明礼仪,提升全民道德水平。
(二)发展健康产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找准比较优势、打造竞争优势、构筑产业优势,大力扶持和发展“三高一特”及具有鲜明健康元素和特征的特色潜力行业。推广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型产业发展模式。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进企业节能减排,倡导绿色制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依法监督企业改善工作环境,依法保障员工健康权益,实行安全生产。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加工窝点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确保消费安全。
(三)打造健康环境。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根据城市环境容量和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确定城市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抓好节能、减排两大指标,实施生态建设“四个百分百”行动(新增工业项目百分百进入园区、污水垃圾百分百达标处理、裸露山体百分百恢复绿化,节能减排百分百实现目标),保持城市风貌,增强城市魅力。大力推进“全民清洁”行动,建立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强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加快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构建完善数字城管体系,实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改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交线路,清洁交通工具,实现公交工具健康知识传播百分百。
(四)构建健康社会。按照“多层次、全覆盖、保基本”的原则,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失业保险体系及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公共教育资源均等化,实施十二年义务教育,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确保适龄儿童青少年百分百入学。加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实施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实现食品加工规范有序,市场食品稳定可控,餐饮消费清洁安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构建组织严密、网络健全、反应迅速的犯罪打击体系、治安防范体系和社会控制体系。
(五)培育健康人群。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行优生优育,实行免费婚前、孕前和孕期医学检查服务,强化出生缺陷干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高人口素质。实施健康城市创建细胞工程项目,制订健康单元考核评估指标,完善健康单元考评机制。坚持政府倡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和谐我生活、健康珠海人”为主题,倡导和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市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实施“全民控烟”计划。以政府主导、社会兴办相结合,抓住“场地、组织、活动”三个环节,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六)优化健康服务。贯彻《***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珠字〔2013〕7号),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和报告信息体系建设。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合理规划布局,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居民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满足市民基本健康服务需求。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使全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统筹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确保困难残疾人得到更好的医疗和康复救助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各单位要把创建健康城市作为民心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来抓。调整并充实原珠海市创建健康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及责任,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创建健康城市的各项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以珠海创建健康城市为契机,加大创建健康城市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组织开展健康主题活动,广泛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创建健康城市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健康城市的浓厚氛围。
(三)完善制度,加大考核。创建健康城市是一个长期的、持续发展的工作,谋求的不仅仅是结果,更注重的是创建过程。要不断完善法规政策,建立责任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将创建健康城市工作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对各地、各部门整体工作的考评。
(四)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创建健康城市有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创建工作需要。各级财政要安排健康城市创建工作以奖代补经费,按工作实绩予以奖补,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创建健康城市的积极性。要积极开拓公益事业投资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健康城市创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