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广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4〕48号)的要求,广东省环保厅对纳入201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管理的企业环境保护信用情况进行审核,除106家企业按规定不参与评价外,其余1067家企业的初步审核结果经征求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以及相关企业意见、进一步核实修订和集体审议,形成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见***)。
广东省环保厅已将评价结果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www.gde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19日至8月2日。公示期间,广东省环保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20-87531456 传真:020-8753783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邮编510630)
电子邮件:liyiqun@gdep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