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用地设置广告牌汽修店老板被罚两千
非道路标志挂在路边属违法行为。26日,笔者获悉,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龙华大队日前重点整治路边非道路标志时,一家汽修店因在公路上挂汽修店牌子而被查处,该大队依法对该店负责人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3天拆除并处以2000元罚款。
1月19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龙华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非道路标志整改案件复查行动,重点整治已开具非道路标志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而未改正的违法行为。当天10时40分许,龙华大队在观澜办事处辖区开展复查行动时,在桂花路发现一块某某汽修美容护理中心的非道路标志牌。经查,该店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道路标志牌,早在2014年11月8日被执法人员排查中发现,并现场对该汽修美容护理中心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相关负责人立即拆除。时隔两个多月,该店负责人抱着侥幸心理,一直未按责令改正要求进行改正拆除。被执法人员再次复查发现时,又借工作繁忙为由,企图逃避处罚。此时,执法人员认定该店已构成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法对该店负责人翁某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3天拆除并处以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