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已失效)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13〕14号)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商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

 

 

 

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规范商事登记,加强监督管理,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珠海经济特区内的商事登记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的商事登记机关,负责商事登记工作以及商事登记事项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相关经营项目的行政许可工作,查处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经营行为。

第四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是商事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工作。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部门是本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商事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开发、维护和管理。

市监察部门负责商事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监督商事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规范与高效。

第五条 商事登记机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应当遵循便民、利民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 商事登记机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应当依照《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及本办法,受理商事主体递交的申请,并按照商事登记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期限规定,依法及时作出商事登记及行政许可审批决定。

 

第二章  登  记

 

第七条 商事登记机关办理商事登记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商事主体名称登记;

(二)商事主体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三)股权出质登记;

(四)备案;

(五)换发、补发、增发、减发营业执照;

(六)其他依法应当办理的业务。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公示商事登记业务范围。

第八条 依法登记的商事主体分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四大类。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的具体类型,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分类标准确定。

第九条 在珠海经济特区内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当依法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

第十条 商事主体申请登记的事项应当包括:

(一)公司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商事主体类型、法定代表人、认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商事主体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投资人;

(三)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住所、投资人姓名、投资人居所、出资额、出资方式;

(四)合伙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类型、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约定的合伙期限、委派代表;

(五)企业分支机构: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

(六)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经营场所。

前款所列事项发生变化时,商事主体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商事主体申请备案的事项应当包括:

(一)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分支机构登记情况、公司秘书的姓名(名称)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名单;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分支机构登记情况、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名单;

(三)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情况;

(四)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分支机构登记情况、清算人成员名单。

前款所列事项发生变化时,商事主体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变更备案。

第十二条 申请人申请登记和备案时,应当按照商事登记机关公示的材料清单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签署《商事登记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人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公示的相关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申请人申请办理商事登记和备案等事项时,可以到商事登记机关现场办理,也可以通过珠海市商事登记机关商事登记业务平台网站办理。

第十四条 商事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

一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登记的,经商事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申请人申请商事登记可以不预先核准名称。

申请人没有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商事主体名称由申请人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后,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商事登记机关对不适宜的名称依法不予登记。

第十六条 商事主体名称应当反映其行业或经营特征。

商事主体经营范围涉及多个行业的,应当将主要经营项目记载为经营范围的第一项,并作为名称中的行业或经营特征。

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涵盖国民经济行业三个以上大类的,名称中可以不使用表述所从事的行业或经营特征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或者以“开发”、“发展”、“实业”作为行业或经营特征用语。

第十七条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中划定的行业类别,在珠海市商事登记机关商事登记业务平台和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并指导申请人选择经营范围及所属行业类别。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引确定经营范围,在其章程、协议、申请书等文件中对经营范围予以记载。其经营范围属于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依法申请许可审批。

 

第三章  住所和经营场所

 

第十九条 商事主体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应当是固定场所。

住所是商事主体的法定地址,是文书送达地址和确定司法、行政地域管辖的依据。

经营场所是商事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场所。

第二十条 商事主体可以设立多个经营场所。

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一致,但属于同一商事登记机关辖区的,商事主体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经营场所备案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住所和经营场所不属于同一商事登记机关辖区的,商事主体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商事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十一条 商事主体申请经营场所备案的,应当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符合条件予以备案的,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出具经营场所备案通知书。

已经备案的经营场所,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公示。

第二十二条 在珠海经济特区的办公区域内,同一地址可以作为多家商事主体的住所。

前款所指办公区域应当是市、区人民政府或经济功能区、产业园区管委会统一规划的集中办公区域。

市、区人民政府或经济功能区、产业园区管委会应当制定集中办公区域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明确集中办公的商事主体范围及集中办公的区域。

在同一地址上申请多家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对该住所拥有使用权。

第二十三条 商事主体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

(二)属于租(借)用房产的,提交租(借)用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

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供由辖区居(村)委会、社区工作站、市场开办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说明该房产的权属情况,并注明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原因;其他商事主体应当提交由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同意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的证明文件,说明该房产的权属情况及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原因。

第二十四条 申请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商事主体住所登记时,需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由市投资促进部门或住所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或经济功能区、产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该住所属于办公区域并同意作为申请人住所使用的证明;

(二)申请人住所在该地址上的具体编号及该地址上现有住所平面分布图。

第二十五条 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备案的经营场所的地址应当具体到门牌、楼牌、单元牌及户牌。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商事主体的住所登记时,应当具体到户牌内该商事主体的具体编号,并载明“集中办公区”。

 

第四章  资本登记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只登记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不登记实收资本。

第二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由章程约定。章程约定的出资方式应当是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股东须按照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注册资本缴付情况的真实性由公司及其股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章程约定缴纳出资后,公司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记载出资人姓名或名称、出资金额及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就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金额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实收资本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实收资本备案时,应当提交验资证明,对股东缴付实收资本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符合备案条件的,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出具实收资本备案通知书。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规定执行。

 

第五章  营业执照

 

第三十一条 商事登记机关对依法登记的商事主体核发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分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适用于公司及非公司企业法人;

《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适用于分公司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公司分公司等;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根据商事主体申请,商事登记机关可以核发多个营业执照副本。

第三十二条 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由注册号、记载事项、提示栏、登记机关等部分组成。营业执照类型和具体版式由商事登记机关制定,经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三十三条 营业执照记载下列事项:

(一)商事主体名称;

(二)商事主体类型;

(三)商事主体负责人;

(四)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五)商事主体成立日期。

第三十四条 根据营业执照不同类型,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分别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名称、商事主体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

《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记载名称、商事主体类型、经营场所、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或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为投资人,合伙企业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日期。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记载名称、商事主体类型、经营场所、负责人、成立日期。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记载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者、成立日期。

第三十五条 营业执照提示栏应当载明商事主体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的相关提示,以及商事主体经营范围、出资情况、营业期限和许可审批项目等有关事项及年报信息和其他监管信息的查询方法。

第三十六条 本市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商事主体可以根据需要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核发纸质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有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应当推行电子证照。

第三十七条 本市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一的登记制度。

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网上联办,由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国税、地税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具体实施。

 

第六章  经营异常监管

 

第三十八条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统一设置商事登记簿和经营异常名录,及时录入和更新相关信息,并对外公示,供公众查阅、复制。

第三十九条 商事登记簿应当记载商事主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成立日期、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及登记状态等事项。

第四十条 经营异常名录应当记载商事主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成立日期、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被载入事由及登记状态等事项。

第四十一条 商事主体应当在每年的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通过珠海市商事登记机关商事登记业务平台提交年度报告。

提交年度报告时,应当填写周年申报表,并附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只需填写周年申报表。

第四十二条 年度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商事登记事项、备案事项、注册资本缴付情况、主要从事的经营项目和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按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报告书所规定的内容填写。

商事主体对提交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商事主体通过珠海市商事登记机关商事登记业务平台提交年度报告后,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在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第四十四条 对不按期提交年度报告或通过住所无法联系的商事主体,商事登记机关应当作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将其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

通过住所无法联系商事主体的情形,是指商事登记机关通过邮政投递文书两次均无法送达或经现场检查证实已不在原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 商事主体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连续满三年的,商事登记机关应当作出剔除商事主体名称决定,从经营异常名录中剔除其名称。

第四十六条 商事登记机关在作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或剔除商事主体名称决定前,应当依法向商事主体告知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四十七条 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及负有个人责任的投资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应当纳入不良信用监管。

被剔除名称的商事主体及其投资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商事主体的名称被剔除后,该名称不受保护,该商事主体不得重新申请名称登记或变更名称,以注册号代替名称。

被剔除的商事主体名称,从被剔除之日起满三年的,他人可以申请登记该名称。

对被剔除商事主体名称负有个人责任的投资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年内不得担任商事主体的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九条 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满三年的商事主体,在补交未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年度报告或无法联系的事由消失,依法接受处罚后,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将其从经营异常名录中删除,重新记载于商事登记簿。

第五十条 商事登记机关对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的申请,经审查核实,符合恢复记载条件的,应当作出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的决定,将其从经营异常名录中删除,重新记载于商事登记簿,并在商事登记簿中注明曾经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或曾经无法联系的情况。

 

第七章  信息公示

 

第五十一条 商事登记机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应当通过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等渠道,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

商事登记机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和有关单位履行商事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使用管理的相关职责,依法传送、公示相关信息。

公示、公开的相关信息应当包括申请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期限和需提交的各类文书、材料清单及规范。

第五十二条 商事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和审慎的原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对外公示。

第五十三条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门应当组织清理、统一公示下列行政许可审批目录: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商事主体设立前依法应当报经批准的行业目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商事主体的经营场所应当取得规划、环保、消防、文化或者卫生等有关行政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项目目录;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部门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项目目录。

前款所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目录所对应的许可审批事项包括由国家、省、市、区行政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事项。

第五十四条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在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下列信息:

(一)商事登记业务范围、各类文书、材料清单及规范;

(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三)商事登记簿的登记事项及备案信息;

(四)商事主体年度报告提交情况;

(五)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

(六)商事主体受行政处罚情况;

(七)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应当公示其记载经营范围的申请书。

第五十五条 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的要求,提交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监管信息及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在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

第五十六条 商事主体应当通过珠海市商事登记机关商事登记业务平台,及时提交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缴付和经营场所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和提交年度报告情况。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将前款信息提交至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

第五十七条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公示信息。利害关系人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公示信息时,应当提交信息公示申请书。符合条件的,由商事登记机关公示。

利害关系人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公示的信息,应当是起诉受理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仲裁决定等有效法律文书所记载的信息。

 

第八章 公司秘书

 

第五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可以由自然人或者依法成立的秘书公司担任。

第五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秘书:

(一)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三)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四)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公司秘书在任职期间有前款第二、三、四项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六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秘书,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备案。

公司秘书备案的事项包括秘书姓名或名称、身份情况、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秘书职责。

公司秘书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在作出变更决定后的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备案。

公司秘书备案事项,由商事登记机关公示。

第六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秘书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在珠海市商事登记机关商事登记业务平台上提交公司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接受有关部门的依法查询;

(三)筹备公司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四)管理股东材料和公司文件、档案。

 

第九章  监  管

 

第六十二条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根据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只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的,由商事登记机关依照《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只从事许可审批项目的,由有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依照《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同时从事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审批项目的,由商事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分别依法处罚。

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由有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依照《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三条 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应当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经营项目行政许可的经营行为。

第六十四条 商事登记机关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时,对当事人擅自从事须经审批许可项目的行为应当及时通报或者移送有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处理。

有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时,对当事人的无照经营行为应当及时通报或者移送商事登记机关处理。

第六十五条 违反《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及本办法,应当备案而未申请备案的,由商事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十六条 违反《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及本办法,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事实取得商事备案的,由商事登记机关撤销商事备案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2013年3月1日前在珠海经济特区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事主体,应当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在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期间,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换领商事主体营业执照。

商事主体换领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的具体办法,由商事登记机关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六十八条 2012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的企业、分支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在换领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前,分别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年度检验或个体工商户验照。

第六十九条 2013年3月1日起从市外迁入的企业,在办理迁入登记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换领商事主体营业执照。

第七十条 商事登记的各类文书、材料清单及规范,由商事登记机关制定。

第七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商事登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2 18:57:34重新编辑
深圳石岩镇坳背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龙马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宏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山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梨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横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水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三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塘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阳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龙马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官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台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长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上排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园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园岭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石头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水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水田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水田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水田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水田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泽州县多措并举招引各类英才
  2. 关于公开征集西田片区配套道路工程(莲成路)勘察单位的公告
  3.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公告(全州县黄沙河镇商会)
  4. 李志超到龙潭水库开展巡库工作
  5. 县税务局开展全面从严正风肃纪主题廉政教育活动
  6. 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选手荣获粤港澳大湾区中式面点比赛新秀组第一名
  7. 打造过硬队伍赋能乡村振兴——兴宾区实施村级协理员五个一管理服务机制扫描
  8.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6-21 22:47:04
  9. 今日视点丨2023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意识形态和政风行风工作座谈会召开
  10. 蓬安县三强化抓好非煤矿山安全
  11. 创城进行时小板凳走访日助创城一臂之力
  12. 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13.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公告
  14. 百日访千企招外资稳外资
  15. 峨眉山市县级领导干部和科级主要负责同志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读书班结业
  16. 四川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获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殊荣
  17. 区农业农村局持续强化瘦肉精监督筑牢养殖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18. 石井街道开展环山路沿线改造及清洁田园整治行动
  19. 常州国际机场一季度国内旅客吞吐量达798万人次创历史同期新高
  20. 昌邑区司法局对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督导检查
  21. 2023年第二期廊坊发展大讲堂(数字经济专题)培训举行
  22. 西夏墅镇nbsp执法局筑牢安全防线严守环保底线|西夏墅镇召开安全环保大会
  23. 大连公积金再推惠民政策降低首付比例延长贷款期限
  24. 杨店中心小学党员清明祭英烈
  25. 西安市鄠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圆满完成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26. 未央湖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未央区双拥服务站揭牌仪式
  27. 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和开发区重点工作督导组在我市开展专项督导
  28. 走进综保区共谋新发展丨梧州市组织工商联会员企业开展分组活动
  29. 禅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全区畜牧兽医工作会议
  30. 2023年3月份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示
  31. 泰安市考察团来淄川区考察
  32.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兴宾区种好梧桐树引来凤凰栖
  33. 通跑专员来帮忙特色流程线上办……一件事一次办基层服务办法多
  34. 兴山全力推进大物业式小区业主委员会打通城市精细化管理最后一公里
  35. 青澳湾——又新添一处景点
  36. 县应急局建设党员活动室打造党建新阵地
  37. 乡村振兴南泗乡交通补贴好政策就业增收有动力
  38. 杜曲街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监督检查
  39.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林长制为抓手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
  40. 瓮安县人武部开展清明祭扫活动
  41. 关于设立营商环境工作投诉举报平台的公告
  42. 武进云上人大工作部署会召开
  43. 第五届楚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在荆州举行
  44. 市临空区干部到楚能新能源公司江夏基地参观学习
  45. 西安市鄠邑区大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圆满完成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46. 沙坪镇不负春光童年筝好
  47. 晋城市财政局传达学习省委书记蓝佛安调研晋城讲话精神
  48. 以山歌会众唱响医保政策好声音
  49. 河宕下北村下北铺西侧仓库等一批出租项目竞价公告
  50. 县气象局召开汛期气象服务动员会议
  51. 凝聚力量抓创城多措并举促提升前进街道扎实开展创城工作
  52. 济北街道安康社区开展读书悟情怀习语强家风主题宣讲活动
  53. 东兴街道关爱老年人健康送到家
  54. 全市2023年初中生物学复习研讨会在秭归召开
  55. 广西边境地区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崇左市召开
  56. 贯穿全年贵州将集中开展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57. 何树平会见三峡集团四川分公司董事长姚英平
  58. 鄠邑区政务服务中心全力抓好垃圾分类建设文明大厅
  59. 应急管理局指前镇全面深化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工作
  60. 昌邑区执法大队整治桃北小区违建答好拆违民生卷
  61. 廊坊参保人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62. 卫健局nbsp魏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慢病管理工作培训会
  63. 中国大连(旅顺)国际樱花节4月20日启幕
  6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6-19 05:36:24
  65. 鄠邑区统计局传达学习全市统计工作会精神
  66. 未央湖街道开展家庭教育主题示范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
  67. 县政府常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强来平阴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68. 关于公开征集光明区光明城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单位的公告
  69. 灵川大圩知诚信讲诚信
  70. 县农业农村局引领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
  71. 并行沪杭扬帆春潮太原市党政代表团赴长三角招商引资活动记略
  72. 招募令兴宾区贝侬合唱团欢迎您的加入
  73. 岳光科调研春耕生产等重点工作
  74. 许显辉出席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落实电视电话会议
  75. 武宣县加强房车旅游露营设施建设
  76. 蓬安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全县汛前物资储备情况检查
  77. 关爱未成年人良塘镇精心呵护助苗成长
  78. 定西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会议召开
  79. 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三转变利企便民
  80. 昌邑区新地号街道开展书记讲堂活动
  81. 广阳区致力建设老有颐养幸福圈
  82. 区人大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召开
  83. 关于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84.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走进高新区37个社区
  85. 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秦岭区域五乱行为
  86. 未央区残联港务区残联到未央宫街道开展残疾人共享辅助器具建设交流会
  87. 全市革命传统村庄红色地标授牌系列活动启动
  88. 大鹏新区召开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89. 广水市林长制工作推进会召开
  90. 保康消防宣教进校园nbsp防火常识记心间
  91. 朝阳日报森林防火进校园
  92. 济阳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组织收听收看基层理论宣讲骨干培训班
  93.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城区烟草专卖局依职权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处理情况公示
  9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2 02:03:48
  95. 2023世界牡丹大会在菏泽举办
  96. 四川省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开展2023年爱鸟周系列宣传活动
  97. 大冶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公示表()
  98. 鄠邑分局巡特警大队救助晕倒老人
  99. 绿色发展在常州(6)工业绿岛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撑起绿色大伞
  100. 蛟河市河北街道联合驻街单位开展祭英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