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发布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的通知珠建技20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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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各区、经济功能区、工业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监站,各勘察、设计、审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粤建科字〔2005〕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学习、执行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以下简称“省标”)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须在今年5月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参加“省标”的学习或培训。市勘察设计协会要尽快组织购买“省标”,制定我市学习“省标”的工作计划并邀请专家对相关技术人员分批进行培训。
二、送审的图纸必须按“省准”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须按“省标”要求进行施工图的审查。
***:《发布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粤建科字〔2005〕10号)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珠海市建设局办公室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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