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永宁街道塔岗村地块)的批复
各有关单位:
经审查,现对《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永宁街道塔岗村地块)》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永宁街道塔岗村地块),请各单位依职能严格按该方案落实。
二、项目拟使用预留规模15.9843公顷,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永宁街道塔岗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5.9751公顷(其中耕地0.3093公顷),建设用地0.0092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按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做好成果公告,并逐级报送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同步更新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