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及深圳市委关于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的意见,通过立法,规范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充分发挥其警务辅助作用,对缓解警力不足、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的精神,推进警务辅助人员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将《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在《深圳特区报》、“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和“深圳新闻网”全文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对警务辅助人员立法充分发表意见,重点就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和权利义务、招聘条件和程序、管理和监督、职业保障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将认真研究吸收这些意见和建议。
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或者登录“深圳新闻网”留言发表意见。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邮编:518035,联系电话:88128317、88127792,传真:88101550,电子邮箱:nsgw@szrd.gov.cn。深圳人大网网址:www.szrd.gov.cn;深圳政府在线网址:www.sz.gov.cn;深圳新闻网网址: www.sznews.com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7年3月1日。
特此公告。
附: 《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2月13日
***
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