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市支持物流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专项资金资助工作的通知水路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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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各有关水路运输企业:
根据《深圳市关于支持物流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专项资金措施》的有关规定,我委现接受具有深圳籍集装箱船及多用途船舶的深圳市水路运输企业的资助申请。
申请的要求和资助标准是依照深圳海运协会对深圳籍集装箱船及多用途船舶的总吨位的审核结果,对深圳市水路运输企业的深圳籍集装箱船及多用途船舶按照总吨位给予每吨100元的一次性资助。
请各深圳市水路运输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取得深圳海运协会审核证明后于8月30日前在我委四楼办事大厅办理资助申请。
特此通知。
***:深圳籍集装箱船及多用途船舶经营人专项资金资格申请人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联系人:杨光,孙阳,电话:83168620,8316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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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籍集装箱船及多用途船舶经营人专项资金资格申请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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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08:08: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