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已过期)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5日发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 133 号

《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1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黄华华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维护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等特殊群体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外经贸、财政、建设、卫生、国土资源、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举办社会福利机构,支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发展。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享受扶持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对民办社会福利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

  第二章 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六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立,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

  举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有关规范、标准和条件,并符合以下标准:

  (一)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康复保健人员、特殊教育教师。卫生技术人员、特殊教育教师等专业技术工种工作人员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者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

  (二)炊事员具有岗位技术等级证书或者上岗证书,服务对象超过200人的有1名专职营养师;

  (三)工作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直接服务于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10;与生活不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3。

  第七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民政部门批准,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根据机构性质,依法履行登记手续:

  (一)属非营利性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二)属营利性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依照工商管理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

  第八条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以及华侨、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在本省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省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办理。

  第九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需要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服务范围的,应当按照原申办程序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因停业或者其他原因需要终止服务的,应当在妥善安置好服务对象后,按照原申办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核准,方能停止服务。

  第十一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公开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信息。

  第三章 服务和管理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结合本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实际,建立健全本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

  第十三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服务范围和项目执业,执行国家和本省社会福利机构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服务标准。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四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根据设施和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以及服务对象需要护理的等级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非营利性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当在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营利性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依法自主确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不得实行直至服务对象死亡的一次性全包式收费。

  第十五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服务协议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服务内容和方式;

  (三)收费标准及费用支付方式;

  (四)服务期限;

  (五)协议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六)违约责任;

  (七)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不得直接从社会接收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孤儿和弃婴。需要收养孤儿或者弃婴的,应当经举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逐一审核批准,并签订代养协议书。

  第十七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按照工作规范、服务标准和协议约定内容提供服务,不得歧视、虐待、遗弃服务对象。

  第十八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依法与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保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将财务收支、伙食账目等向服务对象及其家属(监护人)公开,接受其监督,并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护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提供残疾人服务依法进行业务指导。

  第四章 扶持和优惠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举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给予适当扶持,具体扶持政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应当适当降低。征收集体土地建设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在申报用地审批时,可以按照本省有关规定申请减免征地管理费。

  第二十三条 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给予减免与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有关的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但证照费除外。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用水、用电、用燃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收费。

  第二十四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十五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申请设立医疗机构(含康复医疗机构)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符合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经审核,可以作为定点医疗机构。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执行当地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医疗机构聘用的卫生技术人员,在科研立项、继续教育、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同等的待遇。

  第二十七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收住下列服务对象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确定:

  (一)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收住80岁以上老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一等以上残疾军人、65岁以上残疾老人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等服务对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补贴,具体补贴对象范围和补贴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八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不得改变其主要场地和设施的用途。改变用途的,不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由有关部门追缴已减免的相关费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一)违反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未依法履行设立、变更和终止手续的;

  (三)在审批和登记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服务范围开展活动的;

  (六)发生责任事故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三十条 民政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为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办理享受优惠待遇手续的;

  (二)侵害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合法权益的;

  (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人民政府1998年5月28日发布的《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7号)同时废止。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1 16:11:10重新编辑
坪山镇江岭路赤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汤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江边工业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福安东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区横岗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228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128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138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168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188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189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大康村328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六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六约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六约龙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六约大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西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银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三角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横坪东路935号大福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旱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樟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排榜工业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四联排榜嘉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镇金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镇金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狮山街道桃园社区党委举办春入桃园福至万家迎新春趣味游园会
  2. 富兴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3. 兴业社区举办暑期智多fun青少年小组活动
  4. 我区举办2012年五一促进就业专场招聘会
  5. 我区启动拒绝乱扔垃圾专项行动
  6. 留住老人最美瞬间连屏社区中秋敬老满温情
  7. 香洲区每日市场及超市快检结果公示(2020年03月23日)
  8. 吉大街道怡景社区开展健康服务及健康教育
  9. 盐田城市更新积蓄发展新势能
  10. 南屏镇领导到学校调研
  11. 架起爱的彩虹桥——关爱特殊儿童香洲区社会组织公益行活动顺利开展
  12. 会见深圳市和信中欧金融科技研究院
  13. 市区领导及教育局领导慰问我区各中小学教职工
  14. 湾仔街道迅速部署分析检查阶段工作
  15. 罗湖体育馆将举办4场测试赛
  16. 碧波社区与香港社工亲密合作开展社工服务
  17. 湾仔街道召开小型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
  18. 盐田区盐田街道开展高空坠物排查行动保护居民头顶安全
  19. 关于香洲区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 南屏镇积极开展禁毒月系列宣传活动
  21. 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
  22. 翠香街道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庆节日安全
  23. 香湾街道各社区开展缤纷多彩的青少年暑期活动
  24. 我市实施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
  25. 港昌社区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感恩生日活动
  26. 香洲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014年工作情况
  27. 粤华社区开展健康之行幸福人庆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生
  28. 闫昊波带队调研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工作
  29. 市直机关工委走进幸福社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30. 拱北清拆工程发生坍塌事故
  31. 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积极推进城区管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32. 区级总河长巡河区委书记贺海涛实地调研河道治理工作
  33. 罗湖区召开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小结座谈会
  34. 香洲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单位备选库非进场招标公告
  35. 每日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公示(2021年5月6日)
  36. 苏宁置业集团与罗湖区探讨合作发展事宜
  37. 黄贝街道大力构筑社会治安整治长效监管机制
  38.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39. 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将于10月实施考生如何适应驾考新规
  40. 深圳市审计局关于征集深圳市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编制机构的询价函
  41.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深圳市罗湖区垃圾清运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42. 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
  43. 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44. 吉大街道开展节前慰问四中藏班学生活动
  45.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寻找当事人公告(珠香市监寻公〔2021〕12181号)
  46. 王伟中会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客人
  47. 2021年度盐田公安分局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
  48. 南沙湾社区召开转作风提效能工作会议
  49. 深圳市罗湖区春源幼儿园
  50. 教育社区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大行动
  51. 安委办督查组到我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5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53. 倡导利民节约文明和谐新风尚——香洲区城管局开展废弃年花收集工作
  54. 安办组织召开第一季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55. 罗湖21家企业高交会上玩酷炫
  56. 香洲区举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单位材料报送工作培训班
  57. 关于盐田区2020年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第十批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58. 香洲区团委区义工联赴中山深圳取经
  59. 群众利益无小事  部门联动化险情
  60. 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闫昊波到翠香街道为农市场巡查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61. 粤首次启动公铁联运
  62. 翠竹街道同乡村党支部开展户外党组织生活
  63. 人大代表8年持续推动东湖3万居民喝上平价水
  64. 莲塘街道莲花社区完成罗湖区六届人大代表补选工作
  65. 鹏兴社区驻点团队深入社区实地了解民生微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66. 国庆期间市内出行预测9月30日下午3时就进入晚高峰
  67. 狮山街道红旗社区开展我是小小艺术家之手绘环保袋活动
  68. 翠竹街道领导干部驻点团队到翠锦社区开展活动
  69. 区环保局召开2007年上半年排污收费工作总结暨整顿市场环境工作再动员大会
  70. 南湖街道和平社区党委组织学习明察暗访的情况通报暨两学一做座谈会
  71. 梅华街道联合环山社区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72. 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开展罗湖区2021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应急演练
  73. 罗湖区民政局关于转发关于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的通知
  74. 香洲区档案局(馆)赴韶关市档案局(馆)开展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
  75.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临时建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76. 区委副书记区长闫昊波率队检查我区30条老旧街巷改造工作
  77. 盐田区民政局(残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78.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寻找当事人公告(珠香市监公告字〔2021〕1276号)
  79. 爱心理发进社区公益服务惠居民吉大街道义工协会公益理发志愿服务走进吉莲社区
  80. 宣讲社区好人好事弘扬助人为乐风尚——港昌社区举办2014年首期明德讲堂
  81. 市纪委干部职工到湾仔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清扫活动
  82. 省委实施固本强基工程调研组到我街道调研
  83. 关于盐田区2021年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第九批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84. 南山区粤海街道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85. 东晓安监中队部署生产经营单位信息采集工作
  86. 2015年罗湖区第三届懿生活杯网球赛通知
  87.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供养金标准的通知
  88. 深圳市科普基地有哪些类别
  89. 区委常委李映中率队到重点企业开展挂点调研服务工作
  90. 坳下社区党委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大会
  91. 拱北街道迎宾侨光社区到红色前哨连慰问
  92. 关于收集2013年第一季度数据统计表的通知
  93. 罗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智敏一行到莲塘街道调研迎大运安保工作
  94. 梅华街道居家隔离管控添助手
  95. 关于委托培训机构开展罗湖区2015年家政服务技能培训的公告
  96. 盐田区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后续宣传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ZYTLIB20210430)
  97. 悦城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迎创文
  98. 成都市锦江区政府到罗湖考察交流
  99. 罗湖继承弘扬辛亥革命精神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100. 关闸社区联合市特警支队干部开展环卫体验劳动最美清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