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给制假烟分子李某被依法拘留
6月30日,记者从市经贸局整规办获悉,李某因违反出租屋管理条例出租给制假烟分子,被公安机关拘留审讯,目前案件仍在处理中。
据悉,今年5月12日下午,广州市烟草专卖局从化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在我市城郊塘下村隐藏有一个卷烟制假窝点,获悉此情况后,广州市烟草从化分局立即通报市整规办并会同从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群众的指引下对该地点进行初步的勘察,之后双方共同研究对此窝点如何进行下一步的监控工作。
就在外围监控工作有了初步进展之际,估计是该窝点设置了流动岗哨,执法人员引起他们的警觉,5月15日下午3时,举报群众突然来电反映该窝点人员已经撤离并有准备转移机器的迹象。市整规办当机立断,立即组织公安经侦大队、城郊街道办、烟草专卖局从化分局、城郊工商所等部门赶往现场,防止制假分子转移制假烟机。当执法人员到达该窝点时,里面已经空无一人,烟机已经停止运转,周围摆放着成品烟支及烟丝和盘纸等制假辅料。该窝点位于城郊街塘下村中间围61号的一处废旧农舍内,周围是果园和鱼塘,屋内用两层棉被贴在墙壁上和天花板上用于隔音,屋子前面有一处猪舍,利用猪粪异味掩盖了烟草的味道,外人不进入窝点内根本不知里面情况,从现场烟尘痕迹观察该窝点生产时间大约一个星期左右。经现场清点,现场发现有YJ14卷烟机1台,YJ23接嘴机1台,烟丝23袋(每袋50公斤),盘纸76盘,水松纸67盘,滤嘴棒13箱(每箱15000支),烟支143箱(每箱1200支),涉案总价值71.38万元。
案发后,公安人员立刻对该屋主李某(女)进行传讯,由于李某违反出租屋管理条例,给制假烟分子提供生产场地,李某被刑事拘留作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新闻来源:从化市新闻中心 编辑:卓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