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春风曲艺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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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4日发表
穗南社社〔2017〕12号
麦晓全:
报来关于成立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春风曲艺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决定准予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春风曲艺协会成立登记。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春风曲艺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开展涉外、评比表彰等重大活动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自觉接受业务主管(指导)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按规定参加年度报告。
南沙区民政局
2017年3月30日
(联系人:俞丽荷,联系电话:3468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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