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耕芯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州耕芯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耕芯电子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拟对广州耕芯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州耕芯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路2号,主要生产铁氧磁芯。项目占地面积2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633平方米,年生产氧体磁芯3000吨。该公司分三期建设,一期项目生产铁氧体磁芯550t/a,已办理环评审批及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番环管控字〔1999〕102号、番环管验字〔1999〕051号),二期项目生产铁氧体磁芯1680t/a,已办理环评审批及环保验收手续[穗(番)环管 〔2009〕128号、穗(番)环管验〔2011〕19号],三期项目生产铁氧体磁芯为1320t/a,已取得环评批复[穗(番)环管影〔2012〕251号]。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实际实施情况于初期规划相比有所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包括:
1、建筑物规模及布局调整:调整后项目占地面积2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33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2座单层厂房(J厂房、F厂房)、2座两层厂房(A厂房、E厂房)、1座四层宿舍楼、1座三层宿舍楼、3间单层电房等。厂区布局调整见下表:
序号 | 建筑物 | 原环评功能布局 | 实际功能布局 |
1 | F厂房之一车间 | 烧结、成型 | 烧结 |
2 | F厂房之二车间 | 混合、预烧、球磨、砂磨、喷雾造粒 | 成型一区 |
3 | E厂房,即三车间 | 切削加工、微型烧结、成型二区、洗净、仓库 | 切削加工、微型烧结、成型二区、洗净、生产管理及品管室 |
4 | A厂房 | 功能待定 | 仓库 |
5 | J厂房 | 功能待定 | 混合、造球、预烧、砂磨、喷雾造粒 |
2、生产工序变更:取消了球磨工序,增加了真空垂直投料系统,增加了切削设备,喷雾造粒工序的燃料由柴油改为管道天然气。变更后的工序为“混合-造球-预烧-砂磨-喷雾造粒-压铸成型-切削-烧结-洗净-包装”。
3、项目员工人数变更:员工人数由300人减少到210人,年工作330天,每天工作8-10小时。
4、生产设备变更如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环评数量(台) | 实际数量(台) |
1 | 混合机 | 3 | 3 |
2 | 造球机 | 3 | 2 |
3 | 回转炉(窑) | 4 | 3 |
4 | 振动球磨机(粉碎机) | 3 | 2(待报废) |
5 | 砂磨机(磨砂罐) | 6 | 5 |
6 | 卧式砂磨机 | 0 | 1(待报废) |
7 | 喷雾造粒机(造粒塔) | 4 | 2 |
8 | 回转式成型机、单发式成型机 | 62 | 56 |
9 | 烧结炉 | 5 | 4 |
10 | 传统切削加工机、新型加工机 | 39 | 43 |
11 | 喷砂机 | 0 | 1 |
12 | 研磨洗净机 | 2 | 1 |
13 | 真空垂直混合投料系统 | 0 | 1 |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喷淋系统产生的废水经自建沉淀池沉淀、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预烧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集中收集经三级水喷淋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16米。喷雾造粒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抽风收集及布袋除尘器集中处理后经16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经烟罩收集,再经静电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引至楼顶20米高空排放。厨房炉灶采用天燃气。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废水
废水排放口01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等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3、废气
预烧工序废气排放口01的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喷雾造粒工序排放口02、03、04、车间(造球、混合工序)废气排放口05、车间(切削交工工序)废气排放口06、07、车间(成型工序)废气排放口08、09的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排放口10的油烟的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
混合工序、造球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
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废水处理池产生的金属沉渣、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油脂属于严控废物,在厂内设置临时堆放点进行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洒落的金属物料、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及压铸成型、切削产生的废金属物料回收作为原料;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65万吨/年,化学需氧量为0.33吨/年;氨氮为0.0101吨/年;废气排放量为14828万标立方米/年,颗粒物为1.71吨/年,均符合环评报告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6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联系电话:020-39053813
Email:great_2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