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网吧准入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使网吧市场准入和管理工作与市场变化相适应,满足群众上网需求,根据《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文化部省文化厅开展网吧准入试点工作的通知》(穗文广新〔2013〕330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决定在全区辖内开展网吧准入试点工作。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试点原则
适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前提下,优先发展网吧连锁企业,优先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上网难的问题;依法审批,强化监管。
二、试点范围
全区各镇、街道辖区范围内。
三、试点内容
(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网吧准入试点工作,放开网吧总量和布局的限制,放开网吧经营方式的限制。
(二)本次试点期间新设立的网吧执行最低经营面积和最低经营电脑数量标准。其中,连锁网吧的电脑台数不少于60台、单体网吧电脑台数不少于100 台,每台计算机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3 M2(机房、收银台、洗手间等公共区域不得计算在内)。
(三)试点期间网吧门店的设立、变更、退出等手续按现有法规和相关规定办理。并重申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网吧,设立网吧的经营用房须提供房产证或规划验收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四、受理申请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申请.
五、受理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服务窗口,联系电话:39053967。
广州市南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