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审批事项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现根据《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决定》规定:凡新增、调整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负责实施的主管部门应及时报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公告,实行动态管理。现拟增加广州市南沙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1项非行政许可,特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集意见和建议时间:2013年10月1日至10月11日。
意见反馈方式:
1.邮寄至: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511400;
2.发送电子邮件至:gznsfzbgs@163.com
3.联系电话:020-39078057,传真:020-39053922
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拟决定增加为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实施主体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备注 |
区城市管理局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 | 市城管委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