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2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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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穗规划资源收字〔2020〕29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度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0〕121号文),同意收回广东省花都华侨农场属下的农用地11.5293公顷及建设用地0.1313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现拟安排作广州市花都区城镇建设用地,并由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对土地原权属人给予适当补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收地公告附图.pdf
9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02)〔2020〕121号.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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