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团广州组赴我区宣讲
《广东省信访条例》将于7月1日起实施,6月5日,《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团广州组到我区开展宣讲活动。据悉,本次信访条例的最大亮点是完善了诉访分离制度,同时在强化网络信访、建立重大信访问题倒查责任、重大公共利益事项听证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核心制度。
《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团成员、中山大学法学院副书记陈方作主题宣讲。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骆秋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承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谢珍、汤浩昌、贾志生、邵靖、韦家政,区政协副主席全泰源,各镇街、区直各单位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人和信访工作人员,部分区人大代表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人员等约200人聆听了专题宣讲。
陈方从条例的酝酿到出台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重点讲解了条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实施当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尤其是重点对诉访分离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工作、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维护信访秩序和依法做好源头预防工作等内容作了讲解。其中,实行诉访分离制度,将明确区分普通信访事项与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的事项。畅通信访渠道,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方便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将通过建设现代化的信息化网上信访平台,实现网上信访可查询、可***、可督办、可评价。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志生对我区贯彻落实好《省信访条例》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加强学习、认真领会条例的内容,同时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二要高度重视新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令群众知悉规定,依法上访,指导和帮助群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纠纷。三要结合花都信访工作实际,探索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