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道路两侧牌坊周边整治改造工程前期咨询服务(含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询价公告
根据《中共广州市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纪字〔2013〕3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需要,现采取询价方式确定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开展黄埔区道路两侧牌坊周边整治改造工程前期咨询服务(含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相关工作。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包含黄埔区内沧头村、长洲村、丹水坑村、亨元村、鹿步村、庙头村、南湾村、沙浦村、沙涌村、深井南田坊村、深井古村村、双岗村、塘口村、塘头村、夏园村、小迳村、珠江村及江北中约村,共18村社22个牌坊周边的道路,全长共7.7km,所有道路均为村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及交通工程。总投资估算为4703万元。
二、发包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5楼;
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20-82375018,传真:020-82397963;
三、项目地点:黄埔区共18村社22个牌坊周边的道路
四、项目工作需求:黄埔区村牌坊周边整治改造工程前期咨询服务(含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项目涉及的其他相关内容。
五、邀请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
六、发包方式: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发包。
七、资金来源及限价:
项目名称 | 总投资估算 | 报价限价 |
黄埔区道路两侧牌坊周边整治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 | 4703万元 | 5.56万元 |
黄埔区道路两侧牌坊周边整治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11.12万元 |
区财政资金;请投标人在5%~20%下浮率区间自行报价,超过限价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请在限价基础上报下浮率,报价仅作为中标依据,最终以发改部门批复投资核算并不超过财政部门批复概算)。
八、提交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3、报价书(法人或法人代表签名,并密封加盖公章);
4、工程专业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提交资料时间和地点:2016年3月4日下午3:15——3:30,逾期不受理,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五楼小会议室(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5楼)。
十、现场踏勘:需要现场踏勘及咨询,可直接联系我局。
十一、发包流程:
1、本项目发包小组由我局负责组织,发包小组当众开启各单位的报价书,经评审以合理最低报价的单位确定为黄埔区道路两侧牌坊周边整治改造工程前期咨询服务(含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如有报价相同的单位,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2、结果确定后即在黄埔区信息网以同步发布,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3、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五天内由我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4、本公告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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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埔区道路两侧牌坊周边整治改造工程前期咨询服务(含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书
项目名称 | 总投资估算 | 报价限价 | 下浮率(报价) |
黄埔区道路两侧牌坊周边整治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 | 4703万元 | 5.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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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道路两侧牌坊周边整治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11.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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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报价仅作为中标依据,最终以发改部门批复投资核算并不超过财政部门批复概算)
报价日期: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名称:广州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电话:82375018
建设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6楼
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20-8237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