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购买2020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的委托公告
为切实做好辖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二、委托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
(二)项目内容:完成广州市白云区辖区内8个农作物种子样品的抽样检测工作。
(三)项目经费:不超过2.4万元整。
三、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省级(包含省级)以上认证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CASL)。
(三)熟悉所申请项目领域的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技术人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直接责任。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单位,不可同时申请。
(六)本次购买服务接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四、申请截止时间
2020年5月15日
五、具体要求
(一)按照委托单位要求,对广州市白云区辖区内玉米、水稻、蔬菜等农作物种子进行抽样,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二)具体检验内容为种子常规质量指标:净度、水分、发芽率。
(三)样品抽样及检测必须严格按照各相关已发布并正在实施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
(四)申请单位须承接所有样品的抽取、检测工作,不得转包。报价以样品的抽样检测单价方式,结算价按实际检测数量和成交单价确定,预算经费含抽样检测评价等所有费用。
(五)项目结果以检测报告的形式体现,项目结果的版权和使用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承接单位不得对外公开发布。
六、申请方法
(一)申请单位并如实填写《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委托申请书》。
(二)申请书一式五份,与资质认证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要求资料的复印件一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5月15日前寄送到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以送达时间为准),超时送达概不予受理,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nynczfyd@by.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申请单位+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字样。
(三)委托单位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取1家作为服务单位;如申请单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可直接选择作为服务单位。
(四)申请单位无论选中与否,委托单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服务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3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向服务单位告知结果。双方应在委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艳芳、贺曹武
联系电话:020-31239342
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12号8楼
邮政编码:510405
电子邮箱:nynczfyd@by.gov.cn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委托申请书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