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天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hnet.gov.cn/上可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海月路407号216室;邮政编码:510627,办公时间为:8:30-12:00,14:00-17:30(工作日);联系电话:020-38839633;传真:020-38839639;电子邮箱:thgsfjyx@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水平,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工作。全年政务窗口共接待办事群众约250000人次,日均超过1000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9.9%。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032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59件,均已按照规定办结。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2条,其中:1.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1条;2.动态类信息128条;3.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783条;4.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5.其他信息118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29条,微信公开信息3条,举办记者招待会1次。同时,在16个注册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同步张贴发布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索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9件,其中当面申请26宗,占44.1%;网上申请8宗,占13.6%;信函申请22宗,占37.3%;传真申请3宗,占5%。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33.3%属于行政处罚类信息,26.7%属一般性过程类信息,其余为涉及内部管理、证据材料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59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6件,占总数的44.1%,主要涉及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11件,占总数的18.6%,主要涉及法律法规等信息;“不予公开”的18件,占总数的30.5%,不予公开原因主要为申请信息为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总数的1.7%,原因主要为申请信息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1.7%,原因主要为申请信息涉及案件已移送;“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件,占总数的3.4%,原因主要为表述不清。
从申请的对象分析,以本地公民为主,占全部申请的70%,也有部分是河南、上海等外地公民。以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2件,主要是财税类公司或企业,其余为个人名义提交。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邮寄费、复制费等)为0元。
五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2宗,占100%。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宗。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发布不够全面。
2018年,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天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市场和质量监管、财政预决算、行政处罚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网站等及时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二是继续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不断细化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告知、答复和资料整理等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对外宣传。深入辖区企业、市场、商场、学校、社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主动宣传报道局工作动态信息,加大政务微信平台的开发应用,提升信息获取智能化和便捷化。四是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