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32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2016年3月23日2时许,白云区云城东路西侧白云新城广州宏鼎大厦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事故发生后,区政府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依照法定程序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目前,该起事故已经区政府批复同意结案,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和救援善后等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6年3月22日22时下班后,广东百安机电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管道安装工人方先凯与方俊(男,27岁,死者的儿子)回到两人所居住的萧岗村吃宵夜。23时50分许,方先凯与方俊在吃完宵夜回家时发现丢失了房门钥匙,于是返回工地(白云区云城东路西侧白云新城广州宏鼎大厦工地)寻找。3月23日凌晨2时许,方先凯在寻找个人物品(房门钥匙)的过程中不慎从33楼坠落至21楼,当场死亡。
(二)救援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方俊立即拨打了120并报警,120赶到后证实方先凯已经死亡。接事故报告后,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住建水局、三元里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立即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当场责令该工地停工整顿,要求事故涉及单位全力做好善后保障工作。经多方调解,广东百安机电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甲方)与死者家属(乙方)协商后达成和解协议,2016年3月25日双方签订了《意外死亡补偿协议》,由甲方于当天支付补偿金50万元给乙方,乙方办理后事,甲方收到火化证明复印件后,再付款50万元给乙方,共计100万元。本次事故的救援工作处理得当,善后工作有序开展,未造成不良影响。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定性
(一)事故原因。
工人方先凯安全意识淡薄,收工离开施工现场后,因寻找个人物品,自行进入已停工的施工作业场所,对危险预计不足,以致坠落身亡,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二)事故分析与定性。
经事故调查组询问以及公安部门的调查,该起事故系消防施工单位工人方先凯安全意识淡薄,于下班收工离开施工现场后,因寻找个人物品,自行进入已停工的施工作业场所,对危险预计不足,发生坠落导致的意外事故,该起事故并非施工单位在施工活动中发生,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建议不予追究相关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经查阅资料,施工总承包单位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消防施工单位广东百安机电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有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按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在事故发生后,广东百安机电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积极处置死者的善后工作,与死者家属达成了协议,并支付了赔偿金,善后处置工作平稳有序,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佛山市吉盈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监理,监理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有按规定开展监理活动。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议
(一)由三元里街责令消防施工单位广东百安机电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施工工人的培训教育,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工人安全意识,认真排查治理工地的安全隐患,严格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按规范施工作业。
(二)由三元里街在辖区内开展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按照白云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将辖区内的建筑工地纳入网格管理,细化各级网格责任人的巡查频次,按要求做好巡查记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三)由区住建水局根据职责进一步加强我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提高街镇监管水平,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街镇相关管理部门及村社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二是加强行业管理,对参建单位的主体建设行为进行监管,对参建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违反建筑行业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特此通报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