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街养老助餐配餐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民政局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推进我街养老助餐配餐服务项目工作的开展。经集体研究,决定采用询价方式,选定中标运营单位。
一、采购单位:龙津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
联系人: 刘敬恩 联系电话: 81925215 81925216
询价监督机构:龙津街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投诉电话:81925202
二、采购项目:荔湾区龙津街养老助餐配餐服务
三、项目预算资金:按照市区有关养老助餐配餐服务资助标准执行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采购内容:
龙津街作为广州市老城区,老年人口基数大,为更好的为辖区长者提供助餐配餐服务,满足辖区长者多层次的助餐配餐服务需求,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街养老助餐配餐服务供应商。
六、服务内容:
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便捷化服务,满足老年群体助餐配餐要求。
七、参选单位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参加比选会单位:凭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服务方案及其他资料,法人或委托人到现场参与。所有资料密封,一式三份,以上资料复印件要盖公章。
九、中标单位确定
以各单位的提交的服务方案及其他资料完善程度比较,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且方案最优者为中标单位。
十、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31日
十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 6 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十二、报名地点:龙津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龙津东路701号一楼)。
十三、报名要求:凭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委托人到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要盖公章。
十四、比选时间: 2018年11月7日14时30分
十五、比选开标地点: 龙津街道办事处(龙津东路701号)
十六、付款方式
根据市区下拨养老助餐配餐服务经费相关时间,确定具体付款时间。
十七、注意事项
1、经街道党工委确定中标单位后三个工作日内,由龙津街道办事处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
龙津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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