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期)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2019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宣传品制作项目的招标公告
为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进一步宣传推广我中心属下各馆(园),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拟定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宣传品一批,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该项目的定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方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2019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宣传品制作项目
二、招标人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
联系人:林***,联系电话:020-34378691
投诉受理机构: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34269537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
四、项目概况
为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进一步宣传推广我中心属下各馆(园),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拟定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宣传品一批(该项目设计方案已拟定),我中心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该项目的成品定制工作。
五、招标内容及主要需求
(一)项目要求:《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2019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宣传品制作项目样式及要求》(详见***2)。
(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5000元(含税),超出15000元为无效报价。
六、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印刷、广告类服务相关资质,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至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相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广州市地区有实际的服务支持能力,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经验或开展相关活动的记录。
4.本项目不支持联合报名。
5.企业法人、股东有相同人员或业务关联关系的各供应商不能同时投标。
6.投标人需提供开展本项目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七、服务期限
时间:中标后,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八、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财政资金,中标后按合同规定付款。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11月5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11月11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周六日休息)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三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35号南北广场后座三楼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318室。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中标原则:
1、所有供应商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中标供应商以其应标价格为最终中标价格。
2、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正式投标人中,取最低项目总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1),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表述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0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1)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电话: 020-34269537,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aizhu.gov.cn/)的“公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2.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2019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宣传品制作项目样式及要求
3.项目报价响应表
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