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招聘36名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
招聘36名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36名编外合同制人员,其中18名派驻各街道协助燃气管理工作, 15名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工作,3名负责投诉服务专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和报考要求
(一)燃气管理协管员
1.主要派驻我区18条街道协助燃气管理工作,包括燃气巡检、隐患排查、整治等。要求对工作细心、负责,学习能力强,能适应较长时间户外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参与***活动。
4.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专科或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
7. 有燃气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
1.主要负责协助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主要协助夜间对在建工地的执法和泥头车余泥洒漏路面污染整治工作。要求能适应节假日上班,夜班、外勤和不定时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参与***活动。
4. 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大专或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持驾驶执照者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
(三)城市管理投诉服务专线坐席员
1.负责城市管理投诉服务专线坐席工作.要求能适应节假日上班,夜班、外勤和不定时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参与***活动。
4.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
此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以上3个职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方式一:网上报名,以“应聘工作人员”为主题,发送邮件至hzqcgjrs@163.com。
方式二:现场报名,递交材料至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1号综合楼205室。
2. 报名资料
网上报名:请发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扫描件,以及填写《海珠区城市管理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填写打印后签名扫描后发送),同时发送个人简历(电子版)。应聘者填报信息要求真实、完整。
现场报名:请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交《海珠区城市管理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及个人简历(纸质版)。应聘者填报信息要求真实、完整。
3.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1日 至2016年1月7日(共5个工作日)。
所有报考人员须经过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最终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通过者方可被录用。
三、录用和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无异议的,由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按有关规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福利待遇约5.5万元/人/年(含单位和个人应支付的所有法定福利和法定保险)。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本次招考过程需一定时间,期间相关通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方案由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4268819(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海珠区城市管理局编外合同制人员应聘报名表》
2015年12月31日
(咨询报考燃气协管员和城市管理投诉服务专线坐席员事宜,联系人:洪林,联系电话:34268819;
咨询报考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事宜,联系人:梁国玉,联系电话:34368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