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社区微改造项目监理单位比选公告
聚龙社区微改造项目已由海发改函【201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政府债券为主),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比选。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聚龙社区微改造项目监理单位比选。
三、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街。
四、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政府债券为主)。
五、建设规模:总投资约787.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4万元。
六、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整饰、路面改造(含附属设施)、公共“三线”整治等,主要微改造内容有:外立面整饰、楼梯间改造、楼梯间改造、小区围墙维修翻新、雨棚维修、宣传栏、路面修复、绿化改造、更换排水立管、清疏沙井和化粪池、小区公共“三线”整治等。
七、监理范围:为本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前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监理单位须服从建设单位及项目管理单位的管理。
八、监理服务费用(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超过17.4万元。
九、现场考察:本项目不设现场考察,由申请人自行勘察现场。
十、申请人合格条件:
10.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10.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
10.3、申请人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专科或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0.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登记。
十一、资格审查及中标单位的确定方式。
11.1、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工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评审小组由业主组成,接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的监督和指导,街道纪检部门备案。
11.2、申请人资格审查:详见***一《资格审查表》;
11.3、综合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才能进入综合评审,详见***二《综合评审表》;
11.4、确定中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排名第一的申请人为中标单位。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名次由抽签决定。
11.5、比选公告及比选结果公告将在广州市海珠区公众信息网发布3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则由业主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十二、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及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23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四楼409室。
电话:020-84487374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3月28日~2022年3月30日(9:00~12:00,14:00~18:00)
十三、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比选响应文件(详见***三《比选响应文件格式》)一式2份,1份正本 1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需自备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当场密封。
十四、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0-8448737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