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冲横沙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停止宅基地房建设行为的通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06日发表
埔府〔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冲、横沙
文冲石化路以西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文冲石化路以西
二、已取得宅基地房屋建设有效批准文件但未开工建设或已开工尚未建成的房屋,其补偿依《关于加快推进
三、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新建设的宅基地房,一律不予补偿安置,所有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四、违反本通告违法抢建宅基地房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坚决查处和打击违法抢建行为,区城管、国土房管、规划、安监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各转制社区及其他有关部门应依各自职权,依法处理违法抢建行为。
七、
八、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3 19:41:1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