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购买2018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流程,提高环评审批质量和效率,向辖区内企业提高更优质的服务,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发[2011]3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616-2011)文件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购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至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27日17:30止。
二、项目资金
100万元以内。
三、项目期限
2018年5月至12月。
四、服务地点
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报名要求
(一)能够提供有关资质文件,无违反法律法规及不良记录。
(二)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类工程咨询单位资质甲级证书,或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甲级证书。
(三)具有向政府部门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的经验。
(四)在近三年未被环保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限期整改的处理。
六、项目范围
根据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的规定及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客观、公开、公正的技术评估,并出具《技术评估报告(或意见)》,同时提供建设单位要求的其它相关环保技术咨询服务。
七、服务要求
(一)评估单位须按照采购人需求开展具体工作(详见***1)。
(二)评估单位在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驻点办公,配备一台专用车辆用于评估过程中的现场勘查、配备三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其中必须配备一名技术工程师(环保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三)评估单位不得承接由白云区环保局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工作,或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合作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工作。
(四)评估单位应按照广州市环保局“穗环[2016]57号”文件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对环评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核、评估(详见***2)。
(五)评估单位本着严格把关、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评估工作,同时对技术评审意见及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符合条件且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按本公告要求制作工作方案,并附相关资质文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 4月 27日下午 17:30时之前将文件密封(封口加盖骑缝章)后送至(或快递至):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启德路5号白云区环境保护局二楼建管科,联系人:罗***,联系电话:020-86179557。
***:1、采购人需求
2、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规则的通知
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