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街窗口办公标准
一、为强化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努力树立和维护公务员的良好形象,人民街社区服务中心对居民群众设立社区服务窗口,并制定相关的工作标准。
二、窗口办公是指凡在我中心受理的各种服务项目均从窗口收发,社区居民群众只需按规定将申请资料送入窗口,按照服务承诺的时限,到我中心窗口处领取审批核准的结果。
三、服务窗口设在街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首层,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收发资料的手续。窗口对外服务接待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的8:30-12:00、下午2:00-5:30,因特殊原因需临时改变时间,应以告示牌对外告知。
四、办公窗口的职责及有关要求:
1、应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熟悉本岗位工作要求和程序,经培训后上岗。
2、工作认真负责、衣着整齐、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耐心解答、遇有疑难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五、窗口办公的具体事项及办理程序
详见社区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六、窗口办公的管理
窗口办公的管理归各职能科室负责。
七、窗口办公的奖惩
窗口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视情节给予口头批评或通报,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