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12月24日上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广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淑平、黄锦文、关志升、郭轩宇、谭小利、梁艳燕,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黄卡,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相关领导,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办领导,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科工商信局主要领导,区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或副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番禺区2018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办理《关于全面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的议案》的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办理《关于对我区生活垃圾开展科学治理的议案》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推进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办理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广州市番禺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规定(草案)》的说明。
分组会议审查、审议相关报告、决议、规定。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分组审议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番禺区2018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决议;对区政府落实001号议案决议的工作情况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区政府推进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区政府办理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广州市番禺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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