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邻水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省市驻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川委办〔2015〕17号)要求,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按照省上统一公布的《县(市、区)行政权力指导清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县级行政权力进行了对应清理,形成了《邻水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各相关部门(或单位)的权力目录清单要在本部门网站公布。
二、县级各行权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对取消的权力事项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邻水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
邻水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