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开展油库及加油站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开展油库及加油站安全
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维护我市石油流通市场的安全和稳定,促进石油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开展油库及加油站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粤经信发电〔2014〕42号,见***1)要求,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对油库和加油站进行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石油经营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推动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遏制我市石油流通领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9月4日至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9月4日至9月15日,全市各油库、加油站经营企业自查自纠;二是9月16日至9月30日,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对辖区内油库及加油站进行检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抽查;三是10月8日至10月24日接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抽查,同时接受商务部组织的交叉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增强专项检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检查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油库和加油站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积极动员石油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加油站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表》(见***2);认真对照《关于开展油库及加油站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粤经信发电〔2014〕42号)中的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会同工商、环保、质监、安监、消防、海事、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油库及加油站进行检查;
请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4年10月12日前,将本辖区油库和加油站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及油库、加油站自查表报送我局(能源科)。
***:1.省经信委关于开展油库及加油站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2、加油站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表 3.成品油市场督导检查指导手册 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9月5日 (联系人:黄杰,联系电话:8768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