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封开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封开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
随着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中央、省委、市委对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机制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确保决策质量和效率,预防和纠正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行为,有必要制定我县的决策责任追究办法。用制度倒逼责任落实,督促决策起草单位、参与单位和决策公文运转单位切实履职,主动作为。办法所规定的追责范围和认定处理方式的可行性、操作性较强,对强化决策全过程监督有着现实意义。
二、《封开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主要依据是什么?
(一)《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
(二)《广东省〈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三)《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四)《广东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五)《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
(六)《封开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封开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二十五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适用范围。第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过错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追究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二)追责原则。第三条规定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罚相当、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追责机关和主责单位。第四条规定重大决策过错行为的调查、定性和追究由责任追究机关负责。责任追究机关包括监察委员会和任免机关。第五条规定决策承办单位是组织落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本单位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的主要责任单位。
(四)应当追责的情形。第六条规定,具有违反决策权限、程序、职责的应当追究责任的10种情形的,责任追究机关应当追究有关单位或者工作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
(五)追责方式。第九条规定了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8种追责方式,追责方式可以单独或者合并适用。
(六)调查处理程序。第二十条规定对重大决策过错行为的调查、受理、回避、申诉、时限、作出处理决定有关程序,依照行政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过错责任追究的调查处理规定执行,未有相关规定的,由责任追究机关制定具体细则。
相关链接: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封开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