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局承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业务的通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分类分级监管、职责重心下移”的原则,方便县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许可,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属地监管,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有关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肇府〔2015〕16号)和《肇庆市质监局关于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分工的通知》(肇质监〔2016〕4号)的文件精神,从2016年3月1日起,原由市质监局负责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权限正式下放至我县质监局。从即日起,我县辖区内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到德庆县城德庆大道东综合服务中心三楼东侧质监窗口办理上述业务。业务咨询联系电话:7863823,7789399。
特此通知。
德庆县质监局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