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大沙湿地公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 号)、《广东省关于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肇庆市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肇办发〔2010〕2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拟建的四会市大沙湿地公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会市大沙湿地公园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拟建的四会大沙湿地公园位于广东省肇庆市下辖的四会市,主要包括绥江及青岐涌部分河道及其周边区域,四至边界为:北起绥江飞鹅岭大桥至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青绥特大桥北岸,南至321 国道大沙桥,西起飞鹅岭大桥、青岐涌西岸大堤,东至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青绥特大桥、青岐涌东岸大堤。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3°153.52"~23°194.35",东经 112°432.37"~112°4516.59"之间,总面积502.29公顷。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参照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标准,项目区域的建设工程主要集中在管理服务区、合理利用区和宣教展示区,其中管理服务区建设公园入口及管理服务设施、合理利用区建设近自然性质的游览项目,宣教展示区建设科普宣教场馆及设施等,总建设面积 97020 平方米;在湿地保育区及恢复重建区只允许进行生态修复、保护管理等少量建设活动。
项目总投资:19903.43万元。
项目建设期限:建设周期为4年,计划2017年启动项目建设,至2020年完成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人们在注重生活物质水平的同时,也逐渐在关注生存环境的问题。作为四水会流之地,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尤其值得关注。湿地公园作为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有效手段也随着国家和地方的重视逐步兴盛起来。其不仅保护了湿地资源,也允许在一定区域、一定条件下对湿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在构建湿地生态保护体系的同时,让人们领略湿地风光,了解湿地知识,参与湿地保护。逐步建立起保护促进合理利用、合理利用促进保护的良性发展循环。四会市大沙湿地公园的区位优势明显,毗邻城区,囊括了绥江及青岐涌的部分河段,与市民生活、休闲等活动息息相关。四会市人民政府审时度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大沙湿地公园为抓手,切实以保护湿地资源位主要目标,同时对资源合理利用,为市民休闲及当地旅游发展提供新的平台,具有积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镇(街道办)、村(居)委会、相关单位以及各居民。
具体意见事项: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工程技术方案、建设态度、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环境影响问题、征地拆迁问题、建设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意见建议以及其它涉及工程施工等方面的内容。
四、征求公众意见形式
自公示之日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建议,公示期间,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及评估机构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四会市人民政府
评估报告编写单位: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
联系电话:0758-2867208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泰湖花园第1-6幢和第13幢二层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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