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渡镇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高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镇、街道—金渡镇—公告公示上。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金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58-8516202;电子邮箱:jindudzb@163.com)。
一、概述
2009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制定的《金渡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金渡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镇在高要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部门概况、政务新闻、行政法规、工作信息、人事信息、民生事项、办事指南等内容。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高要政府门户网连接的金渡镇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开信息。
2、新闻媒体。镇内动态新闻通过投稿的方式在高要报或肇庆西江报刊登。
3、其它公开方式。通过各类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镇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今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数累计达48条,网站全年访问达100多IP。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以来,我镇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010年,我镇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使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全面打造阳光型政府。
金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