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作风抓落实(之三)
转变作风重在抓落实。近来市公开评议市机关部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工委),对在去年评议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了检查、监督和***工作。为了更好地促进机关作风的好转,现将那些重视群众意见和建议,并整改落实较好的单位向市民汇报,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重视群众意见和建议 落实整改促进工作
市社保基金局正确对待重视群众评议期间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通报群众评议情况,对群众提出的两点意见或建议(对社保医保的宣传工作不足;建议提高办事效率)认真研究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促进工作。
一、提高认识,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医疗保障,保的是公民生命健康的基本权利,医疗保险经办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该局要求全体员工要从大局出发,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态度,对参保者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严格按照广东省和肇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在费用结算时,做到“三准”,即单据核对准,扣除费用准,费用计算准,尽可能做到让群众满意,使群众放心。
二、加强社保的宣传,让社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
为了让社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该局决定加强宣传,一是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由局领导组队深入到各中心镇(街道),强化宣传动员,在宣传培训中重点宣传参加医疗保险所能享受的待遇,如何办理参保手续,办理就医费用报销程序和办法等。正确引导群众参保投保。
二是运用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宣传。为了做好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传媒的作用,抓住参保群众关心的问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渠道开展广泛宣传,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惠民政策,让社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该局决定从加强业务和内部管理着手,一是建章立制,从制度上规范管理。根据广东省、肇庆市有关规定,制定出我市医疗保险业务操作规范,规范了各项业务操作,从而确保了各项业务工作清晰透明,有章可依,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医保股根据自身业务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岗位职责,使医保经办工作向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二是推行限时办结制。对当地定点就医、异地就医、工伤、生育等一系列业务,从接收受理到支付待遇,明确规定办结时限,并将服务承诺公开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范围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为参保病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四是加强医疗费用结算,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参保职工利益。医保股严格执行严格医疗费用月结和年终结算工作规范和规程,按规定时间完成初审和复审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医疗费用年终结算工作,根据各定点医院的实际情况及基金的承受能力,对各医疗机构未超定额指标并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