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三批扶贫产品审核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规范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扶办〔2020〕75号),为做实做细鼎湖区消费扶贫工作,6月8日至今,由鼎湖区扶贫办牵头,按照扶贫产品来源界定范围,有针对性地组织鼎湖区内的农业产品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产品主体申报扶贫产品认定。根据广东省扶贫办的通知安排,现鼎湖区开始申请第三批扶贫产品认定,截至11月底,全区已有1家企业7个产品获批使用(详见***)。以上审核通过的产品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即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如有异议,可向鼎湖区扶贫办书面或电话反映。联系地址: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4号区农业农村局大院内区扶贫办;联系电话:0758-2625128。
公示无异议后,由鼎湖区扶贫办上报扶贫产品材料给肇庆市级扶贫部门进行复核,最后由广东省扶贫办进行公示发布并纳入《广东省扶贫产品名录》。
***:第三批鼎湖区扶贫产品认证.xlsx
肇庆市鼎湖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