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失业调控五项目标
我市确定失业调控五项目标
日期:2007-06-13|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失业调控工作,有效控制失业率,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近日,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失业调控工作的意见》,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加强失业调控,确定了五项目标任务:一是有效控制失业人员过快增长,使失业人员数量不超过经济活动人口的一定比例。“十一五”期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二是缩短失业周期,将长期失业者所占比例控制在失业人员的一定比例以内。三是积极调控失业群体出现的时间及区域分布,避免过于集中,保持全市就业局势稳定。四是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按规定提供失业保险待遇。五是把促进就业与调控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强化就业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更多的失业人员到就业准备之中。为了确保实现以上目标任务,我市提出了七项保障措施:一是切实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妥善处理改制企业劳动关系;二是规范企业裁员行为;三是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总量;四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就业管理服务;五是加强对失业人员管理,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重点帮扶;六是强化培训,提高失业人员市场就业竞争能力;七是建立健全失业预测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