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县司法局到贫困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微信运营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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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30日发表
2018年7月20日,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治理有效的目标,屏山县司法局龙华司法所到龙华镇鱼孔村开展贫困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微信运营试点工作。
贫困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立是屏山县司法局充分利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按照法治结合扶贫的要求,认真部署、积极筹备而打造的法律服务平台。龙华镇鱼孔村地处西南老君山腹地,村民们往返一趟乡镇需要2小时车程,在我县偏远山区具有典型性,为解决此类山区的村民群众少跑路这一难题,屏山县司法局积极探索、踊跃实践,平台建立后立即将微信、QQ等互联网载体客户端融入法律服务的全过程,以有一部手机就能咨询法律知识、登录微信就能办理法律服务为此次运营试点工作的目标,力争逐步提高村民学法、懂法、用法意识,全面实现小康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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