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2014年一季度物价简析
屏山新县城自搬迁以来,历经两年时间的建设,县城城市功能和基础设施得到逐步完善,初步形成了衣食住行相对健全的城市。由于城市功能和基础设施的完善,全县的物价比搬迁前后两年有所下降,物价逐步恢复正常。
2014年3月物价指数与上月相比下降1.3%,与同月相比上涨2.4%,与同期相比上涨2.8%。本年一季度累计指数102.8与2011年一季度指数105.3相比,下降2.5%;与2012年一季度指数105.6相比,下降2.8%;与2013年一季度指数相比下降1%。
现按八大类分别简析本年一季度指数增减变化情况:
第一大类食品比上年同期下降1.5%。主要是受市场行情影响粮食下降3.4%,油脂下降5.1%,肉禽及制品下降2.2%,水产品下降4.7%,糖下降6%,茶及饮料下降3%。
第二大类烟酒与同期比价格上涨1.4%。
第三大类衣着比上年同期下降2.3%。随着门面修建的增多,基础设施的完善,经营户不断增加,竞争越来越大,所以服装价格有所下降。
第四大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比上年同期上涨14.1%,上涨原因一方面是我县大量的经营商家撤走,留下继续经营的户减少;另一方面是我县住户装修后不断购置家庭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增加。由于新县城家电维修服务经营户较少,而需求增多,维修服务价格相对较高。
第五大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比上年同期上涨17.9%。一方面是因市场影响物价上涨;另一方面是因屏山县人民医院与宜宾一医院联合办医,屏山县中医院与宜宾市二医院联合办医,门诊的挂号费用与原来的2元增加到8元,上涨幅度较大,其他相关收费也比原来的高。
第六大类交通和通信比上年同月下降0.1%。随着公交车的开通,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交通费用略有下降;随着通信的不断发展,通信费用也在下降。
第七大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同比上涨6.3%。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旅游的需求在不断增加,需求的增加带动物价上涨。其中教育中的未列入义务教育的学前教育和中等教育分别上涨12.8%、12.5%。
第八大类居住比去年同期上涨3.1%。其中,建房及装修材料上涨4.1%,住房租金下降8.4%,水、电、燃料上涨7.7%(其中:其他燃料上涨30.7%,其他燃料主要是指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