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常务会重大工作办理迟滞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县政府常务会议作为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依法审定重大行政事项的政府集体议事决策顶级平台,具有极高的权威性、严肃性,所审议题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但在工作办理过程中,部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办理迟滞的问题,对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现将县政府常务会重大工作办理迟滞情况通报如下。
一、会前办理情况
按照《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常务会议相关要求的通知》(珙府办函〔2020〕1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主办单位在收到县领导上会批示后5个工作日内准备上会。2020年5月18日,巡场镇人民政府签收《关于提前实施四川省珙县独立工矿区巡场镇芙蓉村避险搬迁安置项目二期部分工程的请示》;2020年9月25日,珙县卫生健康局签收《关于珙县人民医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请示》;2021年2月3日珙县水利局签收《关于王家镇洛亥支流王家和防洪治理工程变更的请示》。截至6月中旬,县政府办公室未收到以上单位上会资料。
二、议定事项办理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需修改完善的议题,主办单位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研究完善,并报送资料到县政府办公室;需再次审议的议题,主办单位在会后10个工作日内研究完善,并再次准备资料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备会;常务会议定事项,各议题主办单位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落实情况反馈到县政府办公室。
(一)《珙县病死猪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利用投资协议》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会议议定和要求:2021年1月26日,县政府十七届9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县委审定。2月18日,县委十四届153次常委会审定,修改完善并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履行签约程序。
办理落实情况:截至6月中旬,县政府主要领导未收到任何报告,协议无实质性进展。
(二)《项目建设、地灾治理、应急排危等工程动用的普通建筑用砂石处置方案》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会议议定和要求:2021年3月4日,珙县人民政府十七届98次常务会会议原则同意,修改完善后向县委报告。
办理落实情况:6月中旬,修改方案报至县政府办,严重迟滞。
(三)《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运营维护总体实施方案》
牵头部门:县住建城管局
会议议定和要求:2021年4月13日,县政府十七届102次常务会议审议,要求完善后再议。
办理落实情况:截至6月中旬,未收到完善后上会资料。
同时,以上3个议题,均未如期报送办理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办理工作要求,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办理进度,提升办理质量,确保县政府决策落地落实。如有特殊原因需延长办理时限的,必须向分管副县长报告获得同意后,书面反馈县政府办公室。
请被通报的单位于3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办作出书面说明。联系人:凌孟连,联系电话:4038089。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