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总结
宜宾市林业和竹业局:
按照《宜宾市林业和竹业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宜林竹函〔2021〕437号)要求和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开展情况
(一)收容救助工作方面。收容救助野生动物19只(猕猴1只、猫头鹰4只、夜鹰1只、银狐1只、画眉5只、苏卡达陆龟1只、鹦鹉2只、蛇类4条)其中:案件办理4件,移交物种8只(头),群众救助11只(条、头)。放归自然12只(条),交由野生动物世界救助7只(头)。
(二)义务代养画眉工作方面。按照上级要求,经各乡镇摸底调查,全县开展义务代养画眉352户,12***只,签订代养协议和承诺书各352份。
(三)重点野生动物防害调查工作方面。经乡镇排查上报涉及物种猕猴56只,野猪50只,活动范围1.5平方千米。区域涉及王家镇、上罗镇、底洞镇、珙泉镇,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将致害纳入财政预算,按实际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后补偿。
(四)野生动植物保护制度工作方面。制定了珙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举报奖励制度,明确奖励对象、原则、条件及奖励范围、标准和申报程序等。
(五)人工繁育场所管理工作方面。现有人工繁育单位全县共计5户,其中:以药用为养殖的4户,以展示人工繁育养殖1户。签订了人工繁育守法经营承诺书5户,目前未发现违法行为。
(六)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方面。印发《珙县林业和竹业局关于抓好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到各乡镇,扎实做好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科学防控,科学宣传准确把控舆论导向,强化、细化、落实林长制和一线巡护人员岗位职责,在候鸟聚集地和迁飞停歇地等分区划片落实责任,将野生动物特别是迁飞候鸟的守护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林头、地头,及时清除危及野生动物及鸟类的安全隐患,发现乱捕滥猎、非法买卖和非法利用鸟类的及时报公安部门进行查处。案件办理4件,移交物种8只(画眉5只、苏卡达陆龟1只、鹦鹉2只)。
二、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机构的专业技术不足及设施、设备欠缺。
(二)工作面宽、量大,管理难度增加,人员结构有待充实增加。
三、下一步工作
(一)以每年4月2日起一周的爱鸟周和10月份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契机抓好宣传工作,努力提高群众的保护意识和保护氛围。
(二)联合执法机构,开展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的打击力度,夯实和谐生态的环境。
珙县林业和竹业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