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公安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工作。
(2)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研究公安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3)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4)组织指挥全县公安侦查工作,负责处置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置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
(7)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8)负责全县公安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9)依法执行刑罚,承办全县劳动教养工作,负责县看守所、治安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11)指导、监督、实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负责规划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
(13)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14)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督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并查处违纪案件。
(16)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17)指导县内林业等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8)承办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1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公安局2022年重点工作。
1.做实派出所高质量发展,狠抓队伍建设。坚持从严管党治警,深入开展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推进,彰显担当本色。
2.聚焦二十大安保,捍卫政治安全。聚焦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以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坚决实现“护航二十大,忠诚保平安”的工作目标。
3.扛牢主责主业,严打违法犯罪。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黑恶犯罪和传统犯罪为重点,深入推进打击电诈、扫黑除恶、“黄赌毒”等专项行动,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4.强化安全监管,确保生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县情实际,全面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生根,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5.坚守为民初心,全面服务群众。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试金石,创新服务模式,深化便民举措,抓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打造基层治理品牌。
6.坚持夯基提能,强健基层基础。以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需求为标准,努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公安信息、基础工程等建设,全面夯实公安基层基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珙县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公安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5107.2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94.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管理大队新增项目支出,包括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项目、交通信号灯和违停抓拍维护费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公安局2022年收入预算755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53.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公安局2022年支出预算75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2.8万元,占84.23%;项目支出1190.8万元,占15.7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107.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94.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管理大队新增项目支出,包括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项目、交通信号灯和违停抓拍维护费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53.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638.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公安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53.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08.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管理大队新增项目,包括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项目、交通信号灯和违停抓拍维护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6638.41万元,占87.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59万元,占6.19%;卫生健康支出106.97万元,占1.42%;住房保障支出340.63万元,占4.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445.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53.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2年预算数为303.8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9.78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56.8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60.74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罪犯生活及医疗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98万元,主要用于:监狱管理部门及监狱用于罪犯生活的支出,包括伙食费、被服费等,以及用于罪犯医疗卫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6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8.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8.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40.6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62.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26.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7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2.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94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1辆,其中:轿车23辆,越野车3辆,小型载客汽车4辆、大中型载客汽车4辆、其他车型7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万元,用于4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用车正常运行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持。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县公安局下属县交通管理大队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6.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8万元,增长6.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公安局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县公安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县公安局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安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表0.封面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项目支出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