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中央省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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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5号),下达南溪区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4695.33万元,区级安排资金3650.82万元(具体资金分配安排见附表),现将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12317联系人:徐克银 联系电话3322006
通讯地址:南溪区农业农村局六楼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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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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