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永光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镇属相关部门,驻镇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好2021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畜牧业发展目标全面实现。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就认真做好2021年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确保全镇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无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1.动物防疫: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年实行春、秋两季畜禽的集中免疫和夏冬季的适时加强免疫,对猪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禽流感等动物疫病予以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生猪免疫标识佩戴率达100%;做好炭疽、布病、结核病、山羊痘、鸡新城疫、鸡传染性支气管炎和流行性腹泻等其他疫病防控工作,加强规模场监管,严防外疫传入。强化基础免疫,各村坚持村社干部带队,养殖户配合,防疫人员注射,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应免尽免。落实好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发现有不明原因死亡动物的,要立即向镇畜牧站报告,并配合镇畜牧站做好无害化处理。
2.狂犬病防控: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认真宣传狂防知识,引导养犬户自觉拴养犬只,组织开展好犬只免疫工作,不得漏免。根据疫苗抗体有效期,实行一年一次的免疫,免疫后的犬只仍需实行栓养,并组织捕杀辖区内的狂犬、病犬、流浪犬,加强犬只管理。
3.消毒灭源工作:按照“乡镇组织,村社实施”的原则,切实开展散养农户的消毒服务工作,镇畜牧站负责消毒药物的采购,由各村领取并组织各社实施,镇畜牧站要加强指导,切实开展好春、秋及重大疫病防控的消毒工作;镇畜牧站要加强对养殖场消毒的督促指导,居委会要对畜禽交易市场消毒工作监督落实,定期消杀;建好消毒档案,消毒面达100%。
4.畜产品质量安全:镇畜牧站要加大对养殖投入品的监管,会同政府食安办加强生产安全、环保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严打私屠滥宰、私拉乱引和经营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官方兽医必须严格按规程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检验工作,落实专人监管,随时掌握疫情动态,搞好动物流调和做好动物疫情的监测与报告。
5.养殖环境污染治理:镇畜牧站要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场粪污排放的监督管理,各村社要积极配合,督促养殖场建好并正常运行粪污处理设施,不得直接排放,落实种养结合,配套粪污消纳土地。
6.非洲猪瘟防控:各村社要充分认识到非洲猪瘟的严重危害性,开展疫情排查和监测,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生猪,第一时间向镇畜牧站报告,镇畜牧站要立即安排专人现场监测处置,做好无害化处理;严控潲水喂猪监管,发现仍有收集使用潲水喂猪的,要立即报告镇政府,同时引导周边农户进行监督。
三、保障措施
1.认清形势,高度警醒。春季是气温日渐上升,细菌、病毒极为活跃时期,近年来异常的气候条件,疫情形势较为严峻,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紧紧围绕镇域经济发展来认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多种形式向广大养殖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自觉接受动物疫病的强免措施。从而严格控制动物疫病发生,确保我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2.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镇成立以镇长罗建军同志任组长,副镇长同志任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胡弋、镇畜牧站站长张鑫同志为成员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按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原则,“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镇畜牧站要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动物免疫计划,备齐防疫物资和药品,组织集中精干防疫队伍,制定考核办法,具体安排各村防疫工作,各村(居)支部、村委会必须全力配合,确保防控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3.严格目标考核,落实奖惩逗硬。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对阶段动物疫病防控和牧业生产发展予以督促、检查,随时查找不足,保证全镇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无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工作重视不够,配合不力的村(居)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事故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同时将动物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量化考核,作为干部绩效发放内容之一,对工作抓得落实,无区域性动物疫病发生给予表彰奖励。
仪陇县永光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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