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法院四化模式接受人大代表监督
南部县法院:四化模式 接受人大代表监督
近年来,南部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多形式、多角度地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民主监督,促进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邀请代表常态化
该院针对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承办案件部门通过书面、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提前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告知开庭审理的时间、地点,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按照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建立邀请情况台账,便于年底考核;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巡回审判、案件调解、执行及涉诉信访化解。
--主动报告多元化
该院定期向全县372名人大代表寄送《法院工作简报》,每季度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社会影响广,纠缠大的案件,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就审判实务中的倾向性问题、法院工作方面的问题向人大代表通报,征求其意见和建议,并综合汇编这些意见建议,安排相关部门落实。
--联络代表制度化
该院健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责任制,实行划片联络制度,明确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的具体联络对象,人民法庭负责联络所辖片区人大代表,确保每位代表有党组领导、有庭室、有法官负责联络;建立人大代表信息库,实时更新代表联系方式、工作变动信息,确保联络无缝化;院党组领导每年主动走访片区县人大代表不少于一次,庭室负责人不少于两次,片区法庭不少于三次。
--意见反馈程序化
该院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和议案,逐一登记、实行归口管理,落实承办部门限期办理,全程***办理;对人大代表的来信或反映的其他问题,实行分类登记管理,按管理流程安排具体部门、庭室落实;对重大疑难一时难以处理的案件,主动与人大代表沟通,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报告工作进度,做到案件有回复,建议有反馈。( 中共南部县委政法委 南部县司法局 宋仕华 马军 敬志鹏 康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