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南充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处非办〔2014〕2号)要求,现就我县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宣传目的
以保护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通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识别、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教育人民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让非法集资活动失去生存土壤,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同时,通过宣传教育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加强上下联动和沟通协作,构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二、宣传时间
2014年5月
三、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新华社记者问》、《权威部门介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背景知识》、《非法集资活动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等资料,宣传非法集资的属性、特征和表现形式,告诉人民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
(二)大力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247号令)、《刑法》等有关非法集资处置法律政策,让人民群众明确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不予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三)大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并向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四、宣传方式
各级各部门要协调合作,采取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海报、设置咨询点、发放宣传材料、发送手机信息、新闻媒体报道、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分工
本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和领导本辖区宣传教育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和本系统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处非办:负责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推动、指导和协调工作,制作、发布各类宣传单、海报、出动巡回宣传车、设置宣传咨询点、制作宣传片,组织广场集中宣传,及时总结各相关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好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上报有关材料。
县委宣传部:负责督促、指导各类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主流媒体采取在其主要版面和时段刊载、播报相关宣传内容;负责组织、引导有关网络媒体采取在互联网发布相关宣传内容等形式配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办微博、微信宣传。
县农牧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制作本行业宣传资料,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方式进行宣传。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地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制作本行业宣传资料,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方式进行宣传。
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文广局: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制作本行业宣传资料,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方式进行宣传。
县住建局、县房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制作本行业宣传资料,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方式进行宣传。
县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企业(公司)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和广告发布等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制作本行业宣传资料,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方式进行宣传。
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协调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向县内手机用户发送处非宣传短信,制作本行业宣传资料,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方式进行宣传。
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政策法规咨询服务,针对在开展日常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方式进行宣传教育。
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负责对已经公开审结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揭示非法集资的惯用伎俩、手法方式,采取案情通报、以案释法等形式,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方式进行宣传。
县人行、县金融办、县银监办负责组织引导各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送金融知识进街道社区、企业、农村、学校等形式,将普及经济金融知识作为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使广大群众学习和了解相关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提高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的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在辖区内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宣传到位。
各金融机构:负责在营业网点采取悬挂横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向客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教育。
县维稳办、信访局:负责对非法集资群访、集访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在车站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
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组织公交车在车身张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海报,组织出租车在车顶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处非标语。
六、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协同联动。加强处非宣传教育是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的治本之策,也是2014年处非工作的重点。各乡镇和责任部门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宣传月活动要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善于借助各种新型媒介载体,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要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要确保主流媒体无涉嫌非法集资讯息;要着重建立长效机制,排查与整治相结合,以排查促整治。
(三)总结经验,及时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处非成员单位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并于2014年5月27日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县处非办(包括报告、图片、视频信息)。县处非办将对各成员单位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暗访。
县处非办联系人:兰蔚,联系电话:0817-5580779,电子邮箱:349170617@qq.com。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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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
1.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3.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5.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6.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7.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8.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9.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10.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11.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12.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13.参与非法集资,自己承担损失
14.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